近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7月,艺名叫“爆头-花姐”的王女士生前留下的最后一段视频,然后她就从录制视频的大楼上跳下自杀了,网络上她有近三万名粉丝,而导致她自杀的直接原因就是深陷“套路贷”。
受害人称两个月借1500元还50多万,深陷“套路贷”不能上岸的王女士,最后极端地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寻求解脱,也呼吁社会整治“套路贷”。
“套路贷”里全是套路,最终目的是把上钩者榨干吃净,洗劫他们和父母、亲友的资产。那么,受害人手机里那些名目繁多的“套路贷”App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罪恶利益链条?
受害人手机里那众多的小贷App是谁在经营?资本方是谁?催收者是谁?又是谁开发了这些系统助纣为虐,促成罪恶资本牟利的同时自己也在非法渔利?对此,黑龙江七台河警方进行了全方位侦查,他们发现很多小贷App都来自一个名叫“阿尔法象”的系统开发商,它的运营主体是天科安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阿尔法象”系统平台专门为网络“套路贷”研发,最高时该平台同时有855个小贷App上线运营。
警方查明,作为系统开发商,天科安华北京公司可谓是集大成者,为资本方也就是小贷公司提供完整的一条龙服务。小贷公司只要以每年48800元、78800元、98800元、20万元不等的价格租他们的系统,就可以量身定制“套路贷”App,根据需求在系统中设定最高放款额度(一般3000元)、贷款周期(5天、7天或14天)、服务费(也就是砍头息,贷款额的30%左右)、展期费、逾期费等。同时,还为小贷公司介绍推广方、催收方;还负责对接多家数据公司,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小贷公司提供贷前审核、贷后催收等支持;还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小贷公司提供支付、结算通道。各个环节彼此咬合、勾结从中渔利。
其中上海某第三方支付公司明知“套路贷”犯罪情况下,为“阿尔法象”套路贷系统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开通5个商户通道帮助“阿尔法象”系统平台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非法谋取高额利润。
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支付的过程中,明知是套路贷犯罪,还为其开通支付通道,而且收费有的是每一笔按一块钱收费,有的是每笔收0.35‰,完了之后再返回系统商(天科安华公司)0.05‰。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称,9月1日以来,各地网安会同刑侦部门收网打掉团伙147个,抓获嫌疑人1531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98名,铲除了一批帮助犯罪的技术服务商、数据支撑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实现了对套路贷犯罪规模打击、生态打击。
打击套路贷监管不断加码
10月25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副局长张宏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净网2019”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安机关已侦破涉网案件407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832名,取得了显著成效。
张宏业表示打击整治犯罪利益链,围绕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主要环节、利益链条开展打击整治,特别是为网络犯罪提供作案工具、建设网站、大数据支撑、软件开发及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个关键环节。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网络支付造成用户信息泄露或担刑责。
为进一步规范代收业务参与各方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业务风险,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代收机构应当对收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收款人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收款人采用代收服务确有需要且符合本通知有关适用场景要求。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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