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198万后,老板不认了……|“免密支付”,便捷背后有安全隐患
转账198万后,老板不认了……
明明就是工作群
明明就是老板
明明聊天还聊的挺好的
怎么事后老板就说:
“没有这个事你肯定是上当了”… …
刘先生是某公司的财务主管
去年5月的一天
老板先是在微信工作群里
跟他打了招呼
随后单独私信说有事找他
两个人就通过微信聊了起来
老板给刘先生交代
一会要接收一笔转款
对方是重要的合作伙伴
随后再把这笔钱
转到另外一家公司的账户上
“对方已经转款198万”“钱有没有到(账)?”“对方发来了汇款凭证和截图”“跨行转账有延迟是正常现象”“先帮对方转款198万元等我一会回公司签字确认就可以了”“给我留言,我在开会”… …在“老板”一句句的回复中刘先生逐渐妥协
完成转账
点击视频,了解骗子
是如何一步步拿下财务的↓↓
其实,整个过程中刘先生还是蛮谨慎的
他一再尝试与“老板”通话
一直查看账户是否到账
但经不住“老板”的催促
和一再保证
最终放弃了挣扎
反诈……失败
接报案后,历下公安分局民警发现
刘先生手机被植入了木马病毒
且骗子早就潜伏在工作群里
民警第一时间采取了止付措施
并对汇款银行卡展开调查
然而在刘先生打入198万后的几分钟内
账户里的钱就被以
各种各样的方式转走了
仅剩几块钱…
为了追回损失
历下公安分局对这些钱款去向
进行了深入调查
历下公安分局组织刑警大队反诈中队、甸柳派出所精干力量开展案件研判工作,快速锁定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并于5月20日、21日在河北秦皇岛、江苏常熟和海南海口分别先后抓获一级卡嫌疑人冯某(男,34岁,河北抚宁人)、李某西(男,23岁,甘肃庆阳人)、韩某文(男,24岁,辽宁抚顺人)、仇某(女,47岁,海南洋浦人)。
经初步审查,案件涉及海南省海口市两个取现洗钱车队,分局组织刑警大队精干力量出差海南海口、万宁开展工作,并于6月15日至18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案嫌疑人15名,一举打掉“临高籍取现跑分车队”和“万宁籍取现洗钱车队”。
后经连续工作,该案共抓获嫌疑人27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名,为受害人成功挽回损失90余万元。
让人唏嘘的是
在整个诈骗环节内
这群负责洗钱的年轻人
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将诈骗所得的赃款
层层转换为各种流通物
包括在第三方平台进行转移
人为设置障碍
使钱在不同的银行账户里
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难度
目前
这些控制洗钱跑分团伙的
上线嫌疑人和
躲在幕后的诈骗分子
也有了线索
案件的侦查还在继续
再次提醒:
如遇自称“领导”“老板”等
不确定身份的人
用微信、QQ等聊天软件
要求转账的
一定要通过电话或面谈等途径
进行核实
请认真对待“核实” ↓↓
收到截图=转账成功?
冒充交管12123短信
“免密支付”,便捷背后有安全隐患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通的‘免密支付’功能,直到手机频繁收到账单提醒,才发现平台账号被盗,对方通过‘免密支付’消费了5000多元。这种事关会员安全的操作提示应该设置在明显位置,不能让消费者糊里糊涂‘被免密’。”近日,山东青岛市民李先生向《工人日报》记者讲述了自己账号“失窃”的经历。李先生介绍,自己曾邀请21岁的信用卡业务员杨某上门办理信用卡和POS机业务,许多流程需要在本人手机上完成,李先生将手机交给杨某操作,自己则在店里忙其他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杨某帮李先生在网购平台开通了“免密支付”功能。此后,杨某又使用李先生的手机验证码在杨某的手机上登录了李先生的账号,而李先生并不知情。随后半个月,杨某利用李先生的账号进行了18笔消费,累计5000余元。收到账单提醒的李先生立即报警立案,随后杨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数字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网络购物平台纷纷设置“免密支付”功能,给用户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伴随着免密功能的迅速普及,与之相关的盗窃案件、乌龙事件屡见不鲜,安全情况堪忧。现实生活中,与李先生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有人因为没有设置手机锁屏密码,手机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免密支付”购买商品;有父母疏于管理,孩子通过“免密支付”功能购买玩具或游戏装备;还有不少网络诈骗分子借助“免密支付”功能盗刷消费者账号,往往给消费者带来较大金额的经济损失。既然“免密支付”功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何大众还是选择开通?记者随机采访了不同年龄的消费者,年轻一代的观点集中在“便捷、省事儿、节约时间”。年龄稍长者根本不知道如何开通“免密支付”功能,大多数是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免密”,更别提如何取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租借充电宝、租借共享单车、酒店信用住等服务,一旦使用,就默认开通“免密支付”并在客户选择相应的支付渠道后,授权商户自动扣款。而一些网购平台的“免密支付”功能设置在付款界面,以小于其他说明的字号提示“是否开通‘免密支付’功能”,有的甚至是“默认开通”选项,消费者极易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开通。有的平台还通过立减1元到几元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开通“免密支付”功能。此外,用户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开通“付款码”的同时,就默认同意开通了“免密支付”功能。与开通时的便捷相比,该功能的取消却并不方便。记者通过操作两个支付平台发现,基本需要进行6步以上操作才能完成。如果没有经过事先的步骤查询,很难在“迷宫”般的系统里准确操作。这种“被免密”的现象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山东元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坤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商家在没有明确告知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默认开通“免密支付”功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或者商家应该遵循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消费者‘免密支付’功能的开通条件、风险及取消方式,并且提供明显的提示信息,不得默认勾选该功能。”刘坤宝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平台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罚;消费者应该设置锁屏密码,下载APP或者使用公共WIFI时提高警惕,定期检查账户交易记录,一旦发现手机或银行卡遗失,应当立即报警并通过银行或平台挂失,及时修改相关密码,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文章来源 :济南公安、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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