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产订单未通知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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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由技术专家和公民自由团体组成的联盟表示,他们担心拟议中的《国际生产订单法案》不包含针对数据请求主体的通知条款。该法案将允许澳大利亚执法部门获取海外电信公司和服务提供商的数据

“一般来说,用户都有注意的权利。该组织在提交给议会情报与安全联合委员会(PJCIS)及其对该法案的审议的一份文件中说:“《国际生产订单法案》没有规定任何要求,甚至没有规定任何机制,要求政府官员在提出请求时通知数据当事人。”

提供通知——即使为了保护正在进行的调查而推迟到必要的时候——应该是政府的职责。不应让提供者自行决定,不能禁止个人行使其权利。”

集团——包括谷歌,记者无国界,电子前沿基金会网络社会和个人这样的斯坦福大学网络安全专家Riana Pfefferkorn——还指出,澳大利亚的行政上诉法庭(AAT)的司法审查,但执法法案能够裙下法官和AAT批准。

今年年初,最新的电信监听年度报告显示,澳大利亚联邦警察通过AAT成员获得了557份监听令,相比之下,77名联邦法院法官和新南威尔士州警方通过AAT成员获得了1,512份监听令,相比之下,只有101名联邦巡回法院法官获得了监听令。

“然而,法庭不是法庭,AAT是行政部门的一部分,属于总检察长的职权范围,其成员由总督任命。”总检察长部门此前曾表示,与授权相关的任命平均持续时间为18分钟。

该部门表示:“记录在案的最短预约时间为1分钟。”“这些数据不需要审计。”

该法案是澳大利亚与美国达成拟议双边协议的先决条件,以实施美国《澄清合法海外使用数据法》(The CLOUD Act)。

该意见书补充称,《云计算法案》并非澳大利亚所认为的“对外国提供商的域外管辖权”的基础。

“该法案将云法案协议的存在作为司法管辖权的基础。根据该法案,供应商位于与澳大利亚有国际协议的国家,这一事实意味着供应商受到国际生产订单的约束,表面上受其约束。”

如果服务提供商不遵守,该法案将寻求对其进行民事处罚。这些规定违反了《云法案》的文本和精神。”

该组织敦促PJCIS放弃该法案,但如果要与美国达成《云法案》协议,就应该公布该协议的文本,供公众审查。

在上周发表的一份意见书中,西澳大利亚警方要求澄清该法案将赋予其何种权限,而澳大利亚隐私基金会则表示,该法案存在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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