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VPN访问色情站,被行政处罚!
作为网安圈从业人员,或多或少的可能都需要去利用FQ软件去访问一些国外的网站,比如说关注一些漏洞信息,查阅一些资料之类的,有些时候FQ可能是必不可少的行为。
然而最近因为使用FQ软件被抓的新闻越来越多,这不华盟君在各大公安官方账号浏览时,突然注意到津市公安发布的新闻说常德一男子通过VPN“翻墙”访问境外网站,被行政处罚!
津市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FQ软件接入境外网络,民警随机对使用者展开调查,并迅速查到家住某小区的陈某使用FQ软件浏览境外色情网站的违法事实。
根据陈某交代,他在2019年2月向他人购买FQ软件“Shadowrocket”后,便将该软件下载到自己的苹果手机中,在手机上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长期用于浏览境外色情网站。
在陈某交代清楚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陈某警告处罚。
津市警方在通报该事件之后,也对该类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普及。
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在我国网民所称的“翻墙”,一般是指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规定
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
案件来源:津市公安
提个醒
因为公安对此事并没有描述详细细节,其实还是有一些地方存疑,该男子是使用FQ软件访问境外色情网站被处罚,但这对我们平时工作或者学习时使用到FQ软件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说明。
是VPN违法?还是FQ软件违法?亦或者是访问色情网站违法?而且从目前最近的国情来看,FQ这事儿肯定还是要严抓,如果有需要用到的哥们一定要注意,也不要在国内传播和扩散在国外看到的消息,不然可能会涉及到造谣等因素之类的。